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东区珠江路10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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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发 行 概 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2,34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1 月4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9,340 万元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卢秀强、陆秀珍、卢笛承诺:
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新星投资、秀强投资和香港恒泰
的股权;前述锁定期满,在本人和关联人任股份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新
星投资、秀强投资和香港恒泰股权不超过所持有对应
公司的股权比例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所持有的新星投资、秀强投资和香港恒泰的股权。
发行人股东新星投资、香港恒泰、秀强投资承诺:
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
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其
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发行人股东江苏高投承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除按照《境内证券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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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划转股
份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或
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该公司的禁售期义务。
发行人股东江苏鹰能、高投名力承诺:于股份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
公司回购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其所持有的股份公
司股份。
刘兆明、赵庆忠、吴新军、王斌、周其宏等持有
秀强投资的股权并在本公司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员承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秀强投资股
权。前述锁定期满,在本人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秀强投资股权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秀强投资股权比例的百分之二十五,
并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秀强投资股
权。
持有新星投资2.5%股权的卢秀威、持有秀强投资
0.86%股权的卢秀军承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
新星投资、秀强投资的股权;前述锁定期满,在本人
和关联人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每年转让的新星投资、秀强投资股权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对应公司股权比例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
人和关联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权。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0 年12 月23 日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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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人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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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发行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
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
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7,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2,340 万股流通股,发行
后股本总额为9,340 万股。本公司全体股东已对其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分别出具
了承诺。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2009 年11 月14 日,经本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
司股票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及以前年度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
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享。
三、TCO 导电膜玻璃发展趋势及市场化格局
本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生产TCO 导电膜玻璃,TCO 导电膜玻璃作为前电
极应用于薄膜太阳能电池。据预测,2009 年全球薄膜太阳能电池的产量仅为
1,644MW,而2009-2015 年复合增速将高达58%,太阳能电池发电量的一半以上
将来自薄膜太阳能电池(来源:NanoMarkets),薄膜太阳能电池的市场增长将为
TCO 导电膜玻璃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目前,我国薄膜太阳能电池导电膜玻璃的发展正处于市场导入期,市场上能
够商业化批量生产的TCO 导电膜玻璃被日本、美国等少数几家国际巨头公司垄
断,国内仅有个别企业具备规模生产能力。根据我国现有薄膜太阳能电池的产能
推算,2010 年国内TCO 导电膜玻璃的市场需求量约3,427.5 万平方米,国内市
场需求与现有产量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经
完成一条30 万平方米TCO 导电膜玻璃生产线的试生产,产品已经国家安全玻璃
及石英玻璃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达标,计划于产品经客户认证合格后再扩建,
到2012 年底前达到210 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本公司的TCO 导电膜玻璃产能扩
展距离市场需求仍有较大的空间。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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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风险因素
(一)成长性风险
本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家电玻璃和太阳能玻璃。家电玻璃业务已经拥有较
为稳定的客户群和比较成熟的技术,近三年家电玻璃业务的收入和利润稳定增
长,是本公司重要而稳定的利润来源。太阳能玻璃是本公司目前重点发展的领域,
虽然本公司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增透封装玻璃已经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同
时,拟通过募集资金重点建设的薄膜太阳能电池用TCO 导电膜玻璃项目也已完成
一条生产线的安装和试生产,但是太阳能玻璃行业是本公司新涉足的领域,本公
司面临从家电玻璃到太阳能玻璃产品品种结构调整、业务转型的变化风险,可能
对公司的持续成长带来不利影响。
(二)涉足新业务的风险
2009 年,本公司开始涉足太阳能玻璃领域,投资建设了四条增透晶体硅太
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产线,目前已形成了191 万平方米生产能力。太阳能属于新
兴朝阳产业,市场空间广阔,增长潜力巨大,本公司发展太阳能玻璃产品有助于
产品换代、技术升级,保持公司未来持续的成长。然而,太阳能玻璃面临的客户、
市场环境、技术背景都与本公司一贯保持的家电玻璃业务优势不同,本公司现已
形成的管理模式、生产销售模式都需要适应新业务的变化。如果本公司不能及时
作出相应的调整,特别是不能尽快培养出一批该类业务的核心技术人员、销售人
员,可能会使新业务的发展受阻。另外,太阳能市场在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新
兴行业的特性决定了行业起伏波动较大、市场竞争格局并不稳定。例如,全球太
阳能电池组件新增容量从1998 年到2008 年的10 年间,年新增容量增长34.8 倍,
年复合增长率为43%,但2003 年、2005 年、2006 年的增幅都低于30%,2008 年
则达到132%(数据来源:EPIA)。初级市场的变化本身也会给本公司发展太阳能
玻璃业务带来不确定性的风险。
(三)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玻璃是本公司产品加工的基本原材料,普通平板玻璃主要用于家电玻璃、建
筑玻璃生产,超白压延玻璃主要用于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产。截至
目前,我国是世界最大的玻璃生产国,国内玻璃产能充足,对于普通玻璃,本公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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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有稳定的供应渠道,不存在供应短缺之虞;对于超白压延玻璃,因受下游晶体
硅太阳能电池需求的拉动,目前国内供应偏紧,供需缺口有所显现。
玻璃作为本公司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2007 年
至2010 年1-6 月,玻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7.38%、43.43%、40.85%
和46.87%,玻璃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影响较大。2010 年1-6 月,玻璃
价格上升,2 月份达到历史高点,主要玻璃品种3-4mm 浮法玻璃平均采购价格较
2009 年提高21.37%,加之油墨、塑料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使本公司的综合毛利
率下降5.15 个百分点。若原材料价格发生上涨,而材料价格的变动不能及时反
映到本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中,将对本公司的损益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发行人实际控制权过于集中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卢秀强先生、陆秀珍女士和卢笛先生通过
新星投资、秀强投资和香港恒泰间接控制了本公司合计77.36%的股权,处于绝
对控股地位。如果本次拟公开发行2,340 万股,发行后卢秀强、陆秀珍、卢笛共
同控制本公司的股权比例仍达到5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