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8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制药”、“公司”或“本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2,504.77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26,053.90 万元,减2022 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 277,423.56 万元(含税),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125.57 万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0.62 万元。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截止 2022 年期末,公司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
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拟定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