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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环保: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证券代码:300156    证券简称:神雾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1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18年4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道洪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独立董事王天义、李德峰、汪月祥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7年年度报告》及《独立董事2017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280,939.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10%;实现营业利润39,824.37 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49.30%;实现利润总额39,779.55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50.20%;实现净

利润 35,451.2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9.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104.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8.84%;2017年末总资产达到 712,424.47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上升 41.57%;基本每股收益 0.36元;2017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135,833.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24.4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17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大信担任本公司2014年度至2017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对公司情

况的熟悉程度以及保持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18 年度审

计机构。

    关于2018年度审计费用,届时公司根据2018年度审计范围及市场收费情况与审

计机构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为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同

意增补薛逊先生、陈金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一:

董事简历

    1、薛逊,男,中国国籍,1974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任中国金属学会非高炉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热物理与能源工程学会理事,北京市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2011年7月至2013年3月任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任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集团研究院副院长;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任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院执行院长。2017年2月至今,任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薛逊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陈金霞,女,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炼制系石油加工专业,硕士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优化决策专业。2013年 8 月至 2014年 9 月,任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副总经理。2016年2 月至2017年2月,任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大客户及国际业务中心总经理。陈金霞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