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9 号)批复,同意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宝”、“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整体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5.53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竞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为 5.60 元/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2021 年9月 13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确定的发
行数量上限计算原则,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8,083,182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10,0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5.53 元/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7,857,142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三)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具
备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最终确定为 7 名,符合公司相关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四)限售期
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售期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五)募集资金总额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5.2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532,733.4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467,261.80 元。
二、本次发行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过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该
次董事会决议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020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发行人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已
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了创
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重新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确认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条件。2020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该
次董事会决议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021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
于延长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该次董事会决议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1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
行人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已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21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确定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该次董事会
决议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批准过程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9 号)
(批复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9 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自发行方案和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于 2021 年 9月 13 日向深交所报备
后,截至申购报价前,主承销商新增收到 6 名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主承销商经审
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名单中。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T-3 日)至申购报
价前,在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向 119 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二十大股东 14 家(不含关联方)、基金公
司 31 家、证券公司 21 家、保险机构 6 家、其他机构及自然人 47 家。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及保证金缴纳情况
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
间内,即 2021 年 9 月 24 日 9:00~12: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 7 个认购对
象发来的 7 份申购报价单。
除公募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
购报价单》并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本次发行全部申购报价的详细数据如下:
序 申购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元) 是否
号 (元/股) (元) 关联方
5.67 10,000,000.00
1 瞿小波 5.61 11,000,000.00 2,000,000.00 否
5.55 13,000,000.00
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0 10,000,000.00 0.00 否
3 吕强 5.63 30,000,000.00 2,000,000.00 否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 5.70 10,000,000.00
4 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4 号私 5.65 10,000,000.00 2,000,000.00 否
募证券投资基金 5.58 10,000,000.00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70 10,000,000.00
5 -宁聚开阳9号私募证券投资 5.65 10,000,000.00 2,000,000.00 否
基金 5.58 10,000,000.00
6 UBS AG 6.36 10,000,000.00 2,000,000.00 否
5.81 14,500,000.00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8 19,500,000.00 0.00 否
5.58 29,500,000.00
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除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
金以外,其余 5 个参与认购的认购对象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 12:00 前均分别向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指定银行账户足额划付了申购保证金合计 200.00
万元,合计收取保证金 1,000 万元整。
(三)本次发行配售情况
1、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售数量的确定原则,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本次发行的价格确定为 5.60 元/股,发行数量确定为 17,857,142 股。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