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18-002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并购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5月18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办理银
行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 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同意公司根据自身需
求,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授信额度,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授权董事会办理银行贷款有关事宜、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并购借款合同》和《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工行开发区支行申请并购贷款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支付或置换前期公司收购湖北天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济”)55%股权的部分款项,并由公司提供湖北天济55%股权作为质押担保。截止目前,公司使用的授信额度未超过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授信额度。
一、贷款人基本情况
1、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法定代表人:胡文东
3、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二路2号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工行开发区支行银行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2、借款期限:60个月
3、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浮动幅度为上浮5%。
基准利率以12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
4、利息支付:利息按月计收,计息日为每月的 20 日;
5、借款用途:用于支付及置换前期公司收购湖北天济 55%股权的部分款项;
6、担保条款:公司向工行开发区支行申请借款20,000万元,由公司提供湖
北天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55%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所需的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并购借款合同》
2、《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