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14-060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
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已于2014年8月1日以公告的方式
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
月7日下午 15:00 至 2014年8月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本部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294,197,2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7340%。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代理人)均为2014年7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现任董事(独立董事杨岚女士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黄卫先生出
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周霞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229,765,6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089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64,431,6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442%。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24人,所持股份合计106,019,1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8055%。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永辉先生主
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
或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4,197,282股,其中
同意票294,188,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票7,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票1,9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106,010,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336%;反对票7,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票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2.1配售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4,197,282股,其中
同意票294,188,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票7,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票1,9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106,010,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336%;反对票7,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票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
2.2配股基数、比例及数量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4,197,282股,其中
同意票294,188,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票7,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票1,9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106,010,0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336%;反对票7,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票
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
2.3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