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3-046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下午15:4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中99号科汇金谷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后,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董事梁允超先生、独立董事邓传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梁允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组成第
六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梁允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梁水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名单
审计委员会 胡玉明 梁水生、邓传远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刘恒 汤晖、胡玉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志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林志成先生的薪酬组成及基本薪酬不变,具体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林志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宏先生、蔡良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唐金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何白霖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结合公司所在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何白霖先生的基本薪酬为 70 万元/年(税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不变,具体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包茵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包茵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1.梁允超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
理硕士。200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0 月至今任诚承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梁允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0,611,742 股,持股比例为 41.78%,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梁水生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暨南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
理硕士。201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15 年 4 月至今任珠海佰润健康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臻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珠海市佰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9 月至今任珠海雨森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梁水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231,666 股,持股比例为 1.01%,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总经理简历
林志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 年 7 月加入公
司,历任投资发展中心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2015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桃谷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历任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监事、董事;2018 年 4 月至今
任为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林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2%,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陈宏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硕士。2008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200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
理。
截至目前,陈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768,000 股,持股比例为 1.04%,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蔡良平先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9 年 10 月加入
公司,2014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首席营运官
(COO);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21 年 4 月至今任汤臣倍健透明
工厂(珠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蔡良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36,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3%,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唐金银女士:中国国籍,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 年 3 月至今历任广东省与人公益基金会秘书长、理事长;2018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唐金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何白霖先生:中国国籍,英国阿斯顿大学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硕士,注册
会计师。2015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历任公司投资发展中心经理、高级经理;
2021 年 3 月至今任汤臣倍健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
截至目前,何白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