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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汤臣倍健: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4-030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 人。

  华兴事务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2,044.7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9,595.8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 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
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段守凤

  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
事务所执业,201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永龙

  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
事务所执业,201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郭小军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
兴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华兴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70 万元(含税),与 2022 年度审计收费持平,
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320 万元(含税)。2024 年度审计收
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查阅华兴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可华兴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华兴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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