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星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7-010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
完成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生物”或“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向东莞创星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星科技”)转让韶关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星河”)100%股权、东莞星河高新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高新”)100%股权及西充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充星河”)52.16%股权。
近日,公司收到韶关星河、星河高新和西充星河的通知,三家公司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已完成,韶关星河和星河高新分别领取了韶关市曲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西充星河领取了南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川工商南)外资变准字【2017】15001号)。
至此,公司不再持有韶关星河、星河高新和西充星河的股权,从2017年1月开始,韶关星河、星河高新和西充星河不再纳入公司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星河生物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变动的情形;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协议及承诺的情况;相关后续事项的处理符合交易各方签署的协议及约定,对本次交易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星河生物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交易各方有权按照该等批准和授权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资产过户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韶关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
2、东莞星河高新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3、西充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