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拟采取债务重组方式承接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岛 BOT 项目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回购项目资产的
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采取债务重组方式承接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岛 BOT 项目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回购项目资产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环装备采取债务重组形式承接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岛 BOT 项目,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回购项目资产以回收相关款项,是为了控制公司债权回收风险,尽快实现款项回收,保障公司权益。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效避免公司大额坏账计提风险,减少对本年度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采取债务重组形式承接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岛BOT 项目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回购项目资产。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采取债务重组方式承接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岛 BOT 项目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回购项目资产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俊华 骆建华 李玲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