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8-015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收到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窦建荣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
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窦建荣先生之配偶程雪艳女士于2月9日经深交所证券
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5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后
名称 职务/身份 增持方式 增持股数 成交均价 增持前
(元/股) 持股数 持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程雪艳 窦建荣配偶 集中竞价 250,000 5.16 0 250,000 0.0344%
二、 增持事项的相关说明
1、增持主体:窦建荣先生之配偶程雪艳女士。
截至本公告日,窦建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3,087,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60%;程雪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4%。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行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实际行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持人表示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增持承诺:窦建荣先生及程雪艳女士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近六个月内,窦建荣先生、程雪艳女士均不存在违规减持行为。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