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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4

锦富技术: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9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2020年9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因公司前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分别给予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主要内容如下:2018年6月4日,公司子公司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英光电”)与浙江云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华贸易”)签署《“私信通”采购协议》,此后,奥英光电向云华贸易支付预付款9,900万元,其中9,700万元流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富国平先生账户。2019年4月25日,奥英光电与富国平先生就资金退还事宜达成了《协议》,富国平先生同意分阶段向公司退还上述交易涉及的资金9,900万元并补偿相应的利息。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退还推定来源于公司之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4)及于2019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上述退款《协议》签署后,富国平先生实际还款进度严重滞后,后续公司通过各种形式持续就上述资金退还事项与富国平先生进行沟通、协商,受相关因素的影响,截止2020年6月30日,前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为尽快解决富国平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维护上市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2020年8月11日,奥英光电与泰兴市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尔新能源”)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书》,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奥英光电将享有的《协议》项下富国平剩余未还资金本息及逾期利息人民币合计83,648,573.31元之债权以账面原值转让给赛尔新能源。截止2020年8月12日,奥英光电已收到全部债权转让款83,648,573.31元。至此,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富国平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得以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奥英光电债权转让暨公司前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自披露公司前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后,公司及时开展自查,组织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续、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占用,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落实情况

  (一)苏证监函[2020]34号

  鉴于上文所述富国平先生自与奥英光电签署还款《协议》后,实际还款进度缓慢,在约定期限内还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020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20]3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二)创业板监管函[2017]第48号

  2017年9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7]第48号)。


  主要原因系,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于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489,616.21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4.84%,公司未对上述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公司内部高度重视,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此外,公司及时开展自查,组织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规定,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对信息披露知识的学习,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证信息披露质量。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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