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2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㈠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高性能石墨烯散热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与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环保”)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16,300万元的价格受让智光环保名下的土地(共计35,039.00平方米)、房屋(共计61,014.97平方米)以及绿化、道路、围墙等附着物或附属设施(以下合称“标的资产”)(上述事项以下称“本次交易”)。
㈡关联关系说明
智光环保系公司控股股东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成投资”)之有限合伙人(持有智成投资99%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㈢有关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㈣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㈠基本情况
1、名称: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江苏省泰兴市城东高新技术产业园戴王路西侧
4、法定代表人:陶爱堂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4年3月19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759689579D
8、经营范围:环保新产品研究开发;资产投资与管理;贵金属(不含黄金)、金属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汽车及配件、机电设备、燃料油、五金交电、纺织品销售;绿化工程施工;苗木种植及销售;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电子、电工器材、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空气净化设备研发、生产、安装及销售;空气净化系统工程、水处理设备系统工程的研发、设计、施工;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市政工程投资与管理;房屋拆除、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玻璃制品销售;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情况:江苏省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㈡主要财务数据
智光环保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9月(未审计数据) 2020年1-12月(已审计)
资产总额 29,994,959,172.96 28,153,736,016.46
负债总额 19,113,596,910.24 17,520,577,967.77
净资产 10,881,362,262.72 10,633,158,048.69
营业收入 6,003,174,828.43 4,935,302,257.57
净利润 247,334,849.69 248,741,227.62
注:以上经审计数据系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川华信审(2021)第0265号《审计报告》。
㈢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智光环保系公司控股股东智成投资之有限合伙人,持有智成投资99%份额,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㈣经查询,智光环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㈠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及绿化、道路、围墙等附着物或附属设施,均坐落于泰兴市姚王街道王庄村姚王2、3组,为智光环保所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性质用地,已办理相关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情况
序号 资产名称 到期时间 使用年限 用途 面积(M2) 容 积
率
1 泰兴市姚王街道王庄村 2067/03/23 50年 工业 用 35,039.00 0.8-2
姚王2、3组土地 地
2、房产情况及附属设施
序号 资产名称 产权人名称/产权编号 类别结构 面积(M2)
1 1号办公楼 苏(2021)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钢混 16,525.72
4145014号
2 2号厂房 苏(2021)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钢混 19,497.30
4145012号
3 3号厂房 苏(2021)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钢混 19,037.73
4144729号
4 4号厂房 苏(2021)泰兴市不动产权第 钢混 5,954.22
4145011号
合计 - 61,014.97
5 厂区硬化 - 混凝土 15,254.53M2
6 砖墙 - 砖 75.15M3
7 铁栅栏围墙 - 栅栏 572.14M
8 绿化 - 树木、花 -
㈡资产权属情况
根据2021年11月12日智光环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泰兴支行”)签署的《最高额度抵押合同》(合同编号:0111500006-2021年泰兴(抵)字T1112号),智光环保将上述部分资产抵押至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具体抵押物清单如下:
序 合同名称 抵押权人 权属证明 抵押期限
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 苏(2021)泰兴
1 0111500006-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市不动产权第 2021/9/1-2028/12/31
泰兴(抵)字T1112 泰兴支行 4144729号
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 苏(2021)泰兴
2 0111500006-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市不动产权第 2021/9/1-2028/12/31
泰兴(抵)字T1112 泰兴支行 4145011号
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 苏(2021)泰兴
3 0111500006-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市不动产权第 2021/9/1-2028/12/31
泰兴(抵)字T1112 泰兴支行 4145012号
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 苏(2021)泰兴
4 0111500006-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市不动产权第 2021/9/1-2028/12/31
泰兴(抵)字T1112 泰兴支行 4145014号
号
除上述事项外标的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诉讼等他项权利状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㈠评估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深圳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信”)对标的资产及标的资产中1号办公楼地下室(以下简称“评估对象”)于2021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S190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了成本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即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泰兴市姚王街道王庄村姚王2、3组的工业厂房、土地及绿化、道路、围墙等附着物或附属设施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之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17,024.09万元(不含税价),采用收益法评估之评估对象于
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16,200.59万元(不含税价)。
经综合分析,因本次的房屋为产权持有方自用房屋,不适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本次评估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评估报告之评估结论,即:泰兴市姚王街道王庄村姚王2、3组的工业厂房、土地及绿化、道路、围墙等附着物或附属设施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7,024.09万元(不含税价)。
㈡增值原因分析
本次评估泰兴市姚王街道王庄村姚王2、3组的工业厂房、土地及绿化、道路、围墙等附着物或附属设施账面值为11,934.42万元,评估值17,024.09万元,增值5,089.67万元,增值率42.65%。增值原因:房屋及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