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7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2022年4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本次发行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影响,以公司截至2020年末总股本1,094,115,412股为基础,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328,234,623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1,422,350,035股
(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值,不代表最终发行股票数量,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经深交所 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35.39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9.56万元。鉴于2021年1-9月公司亏损较 大,无法适当反映出本次发行对即期收益的摊薄效果,故假设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0年度的基础上 按照0.00%、±10.00%、±50.0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利润值和增长率不代表公 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能产生的收益,也未考虑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其他方面的影响;亦未考虑其他非经常 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 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 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2020 年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万股) 109,411.54 109,411.54 142,235.00
情形 1:扣非后利润增长率为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609.56 609.56 609.56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0056 0.0056 0.0046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0056 0.0056 0.0046
收益(元/股)
情形 2:扣非后利润增长率为 1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609.56 670.52 670.52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0056 0.0061 0.0051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0056 0.0061 0.0051
收益(元/股)
情形 3:扣非后利润增长率为-1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609.56 548.61 548.61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0056 0.0050 0.0042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0056 0.0050 0.0042
收益(元/股)
情形 4:扣非后利润增长率为 5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609.56 914.34 914.34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0056 0.0084 0.0070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0056 0.0084 0.0070
收益(元/股)
情形 5:扣非后利润增长率为-5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609.56 304.78 304.78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0056 0.0028 0.0023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0056 0.0028 0.0023
收益(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 收益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的增 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到产生回报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难以释放全部利 润,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因此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将可能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
公司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过程中,对公司2021年、2022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 对公司相应年度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 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73,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万元) (万元)
1 高性能石墨烯散热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8,677.65 58,677.65
2 补充流动资金 15,122.35 15,122.35
合计 73,800.00 73,800.00
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或其他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所涉的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所做的实施准备和实施能力,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当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承诺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内部控制、增强盈利能力等措施,以弥补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一)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聚焦主业,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光电材料的模切业务、背光模组业务、智能检测及自动化装备业务,同时积极布局先进材料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的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抓住行业需求增长的市场发展机遇,立足自身优势产品,保持并进一步发展公司核心业务,完善产业链布局,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