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共享财富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DX-2015-兴业-6
委托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山东
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 前 言......2
二、 合同当事人......2
三、 释义......3
四、 委托资产专用账户的开立与管理......5
五、 资产委托状况......8
六、 委托资产的投资......10
七、 委托人的声明与保证......11
八、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12
九、 管理人的声明与保证......13
十、 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14
十一、 托管人的声明与保证......15
十二、 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15
十三、 投资主办人的指定与变更......16
十四、 信息披露......16
十五、 关联方证券的投资......17
十六、 委托资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的行使......17
十七、 管理费、托管费与其他相关费用......18
十八、 委托资产清算与返还......19
十九、 保密条款......20
二十、 不可抗力......21
二十一、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备案......21
二十二、 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22
二十三、 适用法律与争议处理方式......23
二十四、 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份数......23
二十五、 通知和送达......24
二十六、 其他事项......24
附件一:......29
附件二:......30
附件三:......32
附件四:......33
附件五:......34
附件六:......35
附件七:......40
附件八:......41
附件九:......42
附件十:......44
一、前言
为规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明确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3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三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阅知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但不保证委托资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对委托资产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托管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保护委托资产的安全,但不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
委托人与管理人基于委托代理关系订立本资产管理合同,由管理人代理委托人对委托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及管理。管理人在委托人授权管理范围内进行的投资,委托人均认可,并承诺以本资产管理合同项下委托资产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本合同是规定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二、 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姓名: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清河西路217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清河西路217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博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635-5106606
邮箱:info@yghuatai.com
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梁晓
联系电话:010-85130479
传真号码:010-65185119
网址:http://www.csc108.com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阮章志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3115
传真号码:021-62159217
网址:http://www.cib.com.cn
三、 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本计划、本资产管理计划 指本合同项下由委托人委托资产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指2013年6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的
《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指2012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的
《实施细则》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
[2012]30号)
指2014年6月20日证监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施行的《关于
《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见》
[2014]33号)
指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的“山东阳谷华泰化
员工持股计划
工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元 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人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简称管理人)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托管人
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简称托管人)
指受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束,根据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的管理人、托管人和委托人
指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与托管人兴业银行双方就定向资产管
托管协议 理业务的账户管理、清算、会计核算等业务签订的《中信建
投证券-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托管协议》。
工作日、交易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管理人发送《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当日,即合同生效
资产委托起始日
日
指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之日;委托期限提前届满的,合
资产委托到期日
同终止日为资产委托到期日
指为实现资产管理目的,管理人用以为委托人提供资产管理
委托资产专用账户 服务的账户,包括专用资金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托管专户、
及其他专用账户
指以托管人的名义开立,保管委托资产的银行存款账户。该
托管专户同时也是托管人在法人集中清算模式下,代表所托
托管专户
管的包括本项委托资产在内的所有托管资产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账户
指以委托人名义开立,仅供本合同项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使
专用证券账户
用买卖证券交易所交易品种的证券账户
指以委托人名义在管理人处开立的,专用于本合同项下定向
专用资金账户
资产管理业务使用的资金账户
指以委托人名义开立,用于本合同项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
其他专用账户
买卖证券交易所以外交易品种的账户
“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编号:
次发行”或“阳谷华泰非
YGHT-FGKFX-2015-01)项下的非公开发行项目
公开发行”:
四、 委托资产专用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一)委托资产专用账户的开立
1、托管专户
托管人负责以资产托管人的名义开立托管专户,保管委托资产的银行存款。该托管专户同时也是托管人在法人集中清算模式下,代表所托管的包括本项委托资产在内的所有托管资产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账户。
托管专户由托管人负责管理,委托资产托管期间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费用、资产划拨、追加资产和提取资产等,均需通过该账户进行。托管专户内的银行存款利息按约定的存款利率计算。
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托管业务的需要。管理人和托管人不得假借委托人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托管人不得采取使得该账户无效的任何行为。
2、专用证券账户
管理人应于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以员工持股计划名义开立专用证券账户,用于买卖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品种。每个委托人只能在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各开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
委托人授权管理人开立、使用、注销和转换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