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经纬辉开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120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辉开”或“公司”)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考虑自身实际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798.5459万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触控显示行业的发展,市场前景广阔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针对柔性显示设备、新型显示器件、智能终端以及触摸屏颁布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成为促进人机交互领域发展的有利因素,为触控显示器件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政策基础。“液晶显示技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列入《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成为信息产业部提出来的未来5~15年重点发展的15个技术领域之一;2015年国务院提出“中国制造2025”纲领,加快推进实施包括以LCD为代表的新型显示信息技术。201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将“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培育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新型显示、移动智能终端、第五代移动通信(5G)、先进传感器和可穿戴设备等成为新增长点”列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行动的第一位。201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将“新型显示面板(器件)。主要包括高性能非晶硅(a-Si)/低温多晶硅(LTPS)/氧化物(Oxide)液晶显示器(TFT-LCD)面板产品;新型有源有机电致发光二极管(AMOLED)面板产品……”和“可穿戴终端设备。支持新型显示技术、新型触控技术、增强现实技术、语音和图像识别……应用程序及配套的应用支撑系统。”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触控显示器件作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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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智能终端,在产业政策上得到国家与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获得了发展良机。
2、应用领域扩展和下游行业增长带动触控显示行业快速发展
本行业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移动电脑、平板电视、数码相机、家用电子、仪器仪表等电子产品,应用领域非常广泛。随着智能穿戴设备、车载触控、智能家居、医疗设备、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各种电子消费品及工业用品也越来越多的应用触控显示操作界面以满足用户智能化、数字化需求,随着下游行业的增长,必然推动上游触控显示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
3、产业转型升级机遇难得,集群效应显著
早期全球电子制造业转移到中国,主要是受到我国低成本生产要素的吸引,如廉价劳动力和土地等。中国电子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简单的加工制造,处于整个产业链附加值最低的环节。经历多年发展,中国电子产业链正在从附加值低的组装制造领域向高附加值的核心零部件领域渗透,并不断向下游终端品牌领域拓展。中国电子产业的全球竞争力在不断增强,其原因在于:一是近二十年,我国的低生产成本优势以及国民购买力日益增强的市场前景,吸引越来越多的国际化公司将生产基地转移到中国,带动了我国制造业的集群效应,形成了较好的生产研发环境,带来了规模经济红利;二是在科技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指导下,各类高等院校培育出大量的优秀毕业生,为我国的制造业带来了技术人才红利。
触控显示行业的兴起正值这一宝贵的发展机遇期。目前国内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成熟的产业链,绝大部分产品和主要生产环节均可在国内完成。完善的产业链带动了行业厂商综合竞争力的大幅提升,上游原材料生产供应链完备,原材料成本逐渐下降,配套工艺设备生产商经验日渐丰富、技术逐步成熟,具有提供触控显示行业生产工艺过程中主要核心设备及保修服务的能力。同时,国内厂商积极投入国际市场竞争,逐步形成了全球新格局。与国际同行相比,国内企业具有较高的产品性价比、快速的反应能力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等优势,逐渐在国际市场上建立了品牌声誉,推动了我国触控显示行业的发展。
4、子公司新辉开在触控显示领域已积累了丰厚的业务基础
2017年,公司成功收购新辉开,由此进入触控显示领域。新辉开成立于1995年,长期专注于触控显示产业链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触控显示产品一站式服务商。主要产品包括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模组、电容式触摸屏、触控显示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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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贴合产品)、保护屏、盖板玻璃等,广泛应用于车载显示、家居电子、医疗设备、工业控制等诸多领域。新辉开产品品类齐全,能够满足客户从最初的产品设计构想到最终的一体化产品过程中的全方位服务和产品需求。新辉开产品品质较高,性能稳定,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目前已成为沃尔玛、贝尔金、迈梭电子、伟创力、捷普集团、德赛西威、霍尼韦尔、怡口净水等世界500强或行业内知名企业的供应商。经过多年稳健的发展,新辉开现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具实力的触控显示产品专业制造商之一,在行业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综上,新辉开高品质的客户资源、精准的市场定位及定制化与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优化公司的业务能力和战略布局,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随着下游智能终端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触控显示行业的发展正面临历史性机遇,公司也获得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产能满足客户需求,另一方面也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扩大产业链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2、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触控显示领域的行业地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投入具有一定技术门槛的项目,在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同时,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触控显示行业的地位。公司将以先进的技术水平、丰富的经营经验、稳定的客户资源为依托,为广大投资者带来稳定的业绩回报。
3、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公司的资金实力获得大幅提升后,公司将在业务布局、财务能力、长期战略等多个方面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合理布局业务板块、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充分整合优势资源、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规模化发展、提升综合实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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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公司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巩固公司在触控显示行业的地位
新辉开已在触控显示行业经营多年,拥有优秀的管理和技术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行业前瞻性,产业链完整,配套齐全,新产品开发能力较强。在触控显示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处于快速成长的关键时期,为完善生产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亟需扩大产能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将有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的机遇,提高公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自有资金无法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74,946.93万元,设计产能为年产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650万片。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需要外部融资以支持项目建设。
3、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存在局限性
现阶段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且融资额度相对有限。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将会产生较大的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若完全借助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将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不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股权融资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发展需求
选择股权融资方式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减少公司未来的偿债压力和资金流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未来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式投产后,项目效益将逐渐释放,公司净利润将实现稳定增长,并逐渐消除股本扩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从而能够为全体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综合上述,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融资具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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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
根据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适当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上述范围内选择不超过5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