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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电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0-08-27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双港)旺港路1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 号志远大厦18 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
    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2,2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年9月6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8,700万股
    本次发
    行前股
    东所持
    股份的
    限售安
    排、股东
    对所持
    股份自
    愿锁定
    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及其控制的经纬兴业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永信亚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在2014
    年6 月30 日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永信亚洲股东刘英鑫、王文慧承诺:
    自经纬电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在2014 年6 月30 日前,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永信亚洲股份,也不由永信亚洲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开发中心、赵云超、李洪雪、林则强、曹炳森、赵庆霞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开发中心将所持本公司196.30 万股国有股转由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
    务,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董树
    林、张国祥、张秋凤、赵云超与林则强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张国祥及张秋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经纬兴业股权,也不由经纬兴业回购其
    持有的经纬兴业股权。
    经纬兴业股东中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海霞、聂有理、
    袁卫国、李建成、林则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经纬兴业股权,也不由经纬兴业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前述
    锁定期满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0年8月19日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
    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1、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及其控制的经纬兴业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永信亚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在2014
    年6 月30 日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永信亚洲股东刘英鑫、王文慧承
    诺:自经纬电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在2014 年6 月30 日前,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永信亚洲股份,也不由永信亚洲回购该部分股
    份。
    公司其他股东开发中心、赵云超、李洪雪、林则强、曹炳森、赵庆霞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开发中心将所持本公司196.30 万股国有股转由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
    义务,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董树
    林、张国祥、张秋凤、赵云超与林则强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张国祥及张秋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经纬兴业股权,也不由经纬兴业回购其
    持有的经纬兴业股权。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
    经纬兴业股东中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海霞、聂有理、
    袁卫国、李建成、林则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经纬兴业股权,也不由经纬兴业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前述
    锁定期满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
    2、公司第一大股东非实际控制人
    公司第一大直接股东是永信亚洲,持有公司25.97%的股份。永信亚洲于1999
    年12 月在香港设立,主要从事不锈钢材、钢板的进出口贸易。该公司成立后经
    营情况良好,收入及利润稳定,为持续经营之贸易公司。该公司于2004 年5 月
    成为公司外资股东,其股东为刘英鑫、王文慧夫妇二人,分别持有永信亚洲50%
    的股权。刘英鑫为中国公民,于2005 年8 月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王文慧在
    永信亚洲设立时为中国公民,于2005 年8 月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于2010 年
    2 月取得加拿大国籍。永信亚洲入股公司后,在公司实际经营中不具有实际控制
    权,非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是董树林、张国祥和张秋凤,该三位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公
    司52.49%的股权比例,其中:董树林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28.37%的股权(超过
    永信亚洲持股比例),张国祥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14.15%的股权,张秋凤(董
    树林之弟媳)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9.97%的股权。报告期内,该三位股东持股比
    例保持在50%左右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1999 年经纬有限成立时,董
    树林即任总经理,张国祥、张秋凤任副总经理。2003 年以来,董树林一直担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国祥一直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张秋凤一直担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和控制关系均保持稳定。
    3、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09 年末,公司滚存利润为3,161.38 万元。2010 年2 月27 日,公司
    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分配650 万元的议案,并已于2010
    年3 月25 日分配完毕,剩余滚存未分配利润为2,511.38 万元。
    根据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剩余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自
    2010 年1 月1 日起至发行前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均由新老股东共享。
    4、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
    (1)对电力行业依存度较高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核心产品换位铝导线、薄膜绕包圆铝线、漆包铜扁线及换位铜
    导线等主要应用于电力行业,尤其是超/特高压电网领域。近三年一期,公司来
    自电力行业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24%、75.55%、79.96%
    和66.03%,其中直接来自超/特高压电网领域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约为30%,公司对电力行业尤其是超/特高压电网领域依存度较高。如果国家未
    来电力行业的宏观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者我国对超/特高压电网建设的投资规
    模大幅下降,都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已加大了主要产品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尽管如此,公司
    对电力行业依存度较高的现状未来几年很难发生重大改变,公司依然面临电力行
    业未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2)对换位铝导线产品依赖的风险
    超/特高压输变电线路,是我国近年来才开始投资兴建的电网建设项目,在
    国际上也属先例。在超/特高压输变电线路的配套电抗器供应上,北电总厂基本
    处于行业垄断地位。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