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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瑞普生物: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7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下午14:00点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总股本404,493,463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所持股份201,060,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70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所持股份183,823,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445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所持股份17,237,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615%。

  因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需要,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亦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并进行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1,05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1,05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1,056,8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1,05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1,05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1,05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17,233,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1,05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1,05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 同意 17,233,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76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1,05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17,233,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过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201,056,8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17,233,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1,056,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17,233,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768%;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参会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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