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8-13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18年11月22日,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宗松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3,026,9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18%。
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李宗松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告知其由于股票质押业务存在违约风险,其所质押给质权人的部分股票可能存在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情况,被动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预计在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2月26日期间,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李宗松
2、截至2018年11月22日,李宗松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3,026,9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1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票质押业务违约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
4、减持期间: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2月26日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相关规定,李宗松先生股票质押的质权人可能存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情况。李宗松先生已与质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并将妥善解决股票质押的问题,降低平仓风险。
2、李宗松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李宗松先生承诺其将根据有关信息披露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