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9-144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止 2019 年 10 月 24 日,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红塔资产东方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230,4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13%。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红塔资产-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中
信·宏商金融投资项目 1603 期”管理人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资产”)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持股 5%以上股东“红塔资产-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中信·宏商金融投资项目 1603 期”系管理人红塔资产与相关资产委托人、托管人共同成立的“红塔资产东方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红塔资产-中信银行-中信信托-中信·宏商金融
投资项目 1603 期,以下简称 “红塔资产东方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产
品”),告知因产品资产配置需要,本产品预计在 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4,500,000 股,
占东方日升总股本的 0.5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红塔资产东方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截止 2019 年 10 月 24 日,红塔资产东方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46,230,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产品资产配置需要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4,500,000 股,占东方日升总股本的 0.50%。
5、减持期间: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
6、减持价格区间:市价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红塔资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最终是否实施减持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红塔资产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红塔资产承诺其将根据有关信息披露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