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3-02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先生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新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 号)同意注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16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138,957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91,874,906 股增加至1,140,013,863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先生作为本次发行对象之一,林海峰先生最终获配 19,851,116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林海峰先生
义务人 1
住所 浙江省宁海县
权益变动 2023 年 2 月 13 日
时间
股票简称 东方日升 股票代码 300118.SZ
增加□ 减少□
变动类型 其他√(持股数量增加,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林海峰 A股 19,851,116 被动稀释 4.68%
合计 - 19,851,116 被动稀释 4.6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变动方式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先生因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新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股份的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金来源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3,147,261 29.50% 282,998,377 24.82%
林海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786,815 7.38% 65,786,815 5.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7,360,446 22.13% 217,211,562 19.0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做出的承诺、 是√ 否□
意向、计划 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林海峰先生拟认
购数量为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
的 5%(含本数),且不高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数量的 30%(含本数),其他股票由本次发行
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承诺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是□ 否√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本公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