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4-017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或“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3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在内的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4,508,670 股,发行价格为 1.7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99.10 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 17,400,951.57 元(不含增值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32,599,047.53 元,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扣除相关
保荐承销费用以后将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划付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第B2004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 13,259.90
造项目
2 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合计 23,259.90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7,403.13 万元,尚未使用的
金额 6,270.63 万元(含利息净额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员工工资等日常生产经营,为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不受影响公司已将其中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部分供应商货款,目前大圆柱产线主线设备已在安装调试中,剩余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期限
随着公司大圆柱电芯后续投产,公司在市场开拓以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并保证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稳定,公司拟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首先,公司本次拟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归还了2,000万元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部分供应商货款,目前大圆柱产线主线设备已在安装调试中。
其次,随着公司大圆柱电芯后续投产,公司在市场开拓以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并保证经营现金流的稳定性,公司拟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延期归还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
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4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