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1-111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审核通过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更正后: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审核意见以《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为准,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同时要求公司收到本《告知函》当天或至迟在次一交易日早间以临时公告方式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对于上述补充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