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1-056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司法拍卖、 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实施被动
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或“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司法拍卖、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质押在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的31,680,000股股票将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拍卖的方式进行司法处置而导致其被动减持、质押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的12,000,000股股票将被长江证券强制平仓导致其被动减持的减持计划进行了披露。
2021年4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司法拍卖、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截至目前郭鸿宝先生上述被减持计划届满,郭鸿宝先生质押在首创证券的31,680,000股公司股票已通过法院裁定司法扣划的方式全部过户至首创证券自营证券账户,该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质押在长江证券的12,000,000股股票已被长江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处置了5,620,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经与郭鸿宝先生的质权人长江证券沟通,获悉郭鸿宝先生质押在长江证券上述12,000,000股中剩余的6,379,475股股票将继续被长江证券处置而导致其被动减持,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5%。现将上述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实施情况
(一)被动减持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比例 备注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名称 方式 均价
2020-12-11 2.600 2,475,766 0.058%
2020-12-14 2.640 1,444,759 0.034%
2021-4-12 1.860 750,000 0.018%
2021-4-13 1.830 200,000 0.005%
2021-4-14 1.846 150,000 0.004%
2021-4-16 1.850 50,000 0.001%
2021-4-19 1.918 50,000 0.001%
集中 2021-4-20 2.125 50,000 0.001%
郭鸿 长江证券
竞价 2021-4-21 2.043 50,000 0.001%
宝 2021-4-22 2.110 70,000 0.002% 处置
交易
2021-4-23 2.050 30,000 0.001%
2021-4-26 2.025 50,000 0.001%
2021-4-27 1.946 50,000 0.001%
2021-4-28 1.962 50,000 0.001%
2021-4-29 1.938 50,000 0.001%
2021-4-30 1.930 50,000 0.001%
2021-5-6 1.890 50,000 0.001%
已通过北京
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裁
法院 定司法扣划
2021-4-14
裁定 — 的方式将郭
(司法扣 31,680,000 0.740%
司法 鸿宝质押股
划日期)
扣划 份全部过户
至首创证券
自营证券账
户
合
— — 37,300,525 0.87% —
计
2、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
名称 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
合计持 233,873,747
有股份 271,174,272(被司法 (被司法冻
冻结) 6.33% 5.46%
结)
其中:
郭鸿 无限售
宝 条件股 0 0% 233,873,747 5.46%
份
有限售
条件股 271,174,272(高管锁
定股) 6.33% 0 0%
份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东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
减持意向、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
3、郭鸿宝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
持股5%以上股东郭鸿宝先生上述被动减持计划未完全实施,经与郭鸿宝先
生的质权人长江证券沟通,获悉郭鸿宝先生质押在长江证券上述12,000,000股中
剩余的6,379,475股股票将继续被长江证券处置而导致其被动减持,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0.15%。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郭鸿宝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鸿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 截至本公告 占公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 股份被冻结 占公司
名称 日持股总数 司总 条件股份数 流通股份数 数量(股) 总股本
(股) 股本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郭鸿宝 233,873,747 5.46% 0 233,873,747 233,873,747 5.46%
合计 233,873,747 5.46% 0 233,873,747 233,873,747 5.46%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归还长江证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2)股份来源:公司首发上市前所持股票;
(3)拟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拟被动减持合计不超过6,379,475股,约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的2.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5%;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7月22日起至2022年1月21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价格区间:由质权人长江证券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其他说明:如遇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2、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公司股票上市前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重大资产重组现金认购配套募集资金取得公司股票的承诺
郭鸿宝先生在本次以现金认购配套募集资金中取得的公司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郭鸿宝先生控制下的宁波坚瑞新能源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