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6 证券简称:坚瑞沃能 编号:2018-127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6月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6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4、2018年6月12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8年7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张经国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王震宇已申请离职,上述2人均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5名变更为73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450.00万份变更为13250.00万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对象人数及其所获授的股票期权的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张经国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王震宇已申请离职,上述2人均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5名变更为73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450.00万份变更为13250.00万份。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以上调整符合公司《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已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