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58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两年,该额度由深圳市长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 亿元;
(2)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0.4 亿元;
(3)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0.5 亿元
以上授信额度申请计划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执行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新美洋、宜宾长盈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核,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且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未超过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2,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具体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最长不超过 6 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2)。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