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15 深市 长盈精密


首页 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二级筛选:

长盈精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3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8-4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的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可转债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16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向为智能终端零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及2017年9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7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095号),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7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095号)。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于2017年12月26日按照反馈意见要求披露并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

    2018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将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
总规模由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16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3,200万元(含143,200万元),并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由30,000万元调整为13,2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

    二、关于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及决策程序

    由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的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

    三、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量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的因素,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后作出的决议。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