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05 深市 龙源技术


首页 公告 龙源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龙源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9

龙源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能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成立了金融业务风险处置机构,明确了责任人、
责任部门。制定了财务公司风险信息报告制度,风险的处置程序和信息披露。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较为有效地防范风险,及时化解、控制及防止风险蔓延,降低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性及流动性,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严格执行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三、关于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开业批复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批复。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等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经核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我们同意风险评估报告的评估意见。

    四、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候选人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提名张敏先生、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车得福、高建伟、刘松源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