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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05 深市 龙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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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6

龙源技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 2021-075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15至2021年11月16日15:00。

    5、会议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白云山路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怀亮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30,442,1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0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30,383,1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08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4,891,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83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3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7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05%;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7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05%;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获得通过。

  2、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419,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6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5%;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获得通过。

  3、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0,384,122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4,833,402股。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获得通过。

  (2)选举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0,383,123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4,832,403股。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的黄盼盼律师、乔国文律师视频
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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