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根据《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10月15日发出,与会监事已知悉本次会议议案并同意召开会议。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3 名,亲自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李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三季度经营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李伟先生和
兰培珍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工作安排,兰培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须补选非职工监事 1 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同意提名黄中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黄中楠先生简历
黄中楠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龙源电力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项目经理,龙源加拿大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部副主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的母公司。黄中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