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4-081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登记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首次授予1,292.40
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乐视JLC2,期权代码:036144。
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1、2013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乐视网
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2013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
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形成《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乐视网
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乐视网信
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且认
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3年8月20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6、2013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400名激励对象1429.6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3年8月21日;
7、2014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的议案》,调
整后的《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346
人,股票期权数量为1292.40万份,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239
元。
二、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乐视JLC2 期权代码:036144
2、经登记的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本次获授的股
占本次授予期权
姓名 职务 票期权份数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万份)
雷振剑 副总经理 20.60 1.59% 0.02%
谭殊 副总经理 20.60 1.59% 0.02%
张特 董事会秘书 66.50 5.15% 0.08%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
1,184.70 91.67% 1.42%
343人
合计346人 1,292.40 100.00% 1.54%
3、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3年8月21日
4、行权价格:12.239元
5、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上公示内容一致。
三、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