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3-068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和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和期权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1、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及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期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3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
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形成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
议;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3年8月20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6、2013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3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认为首次获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根据《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该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向激励对象授予1,588.4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
股本总额79,420万股的2%。其中,首次授予1,429.6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1.8%,预留158.8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10%,占本计划
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
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
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乐视网股票的权利。
该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计划签署
本次获授的股票 占本次授予期权
姓名 职务 时总股本的
期权份数(万份) 总数的比例 比例
雷振剑 副总经理 20.6 1.30% 0.03%
谭殊 副总经理 20.6 1.30% 0.03%
张特 董事会秘书 66.5 4.19% 0.08%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21.9 83.22% 1.66%
合计397人
预留期权数 158.8 10% 0.2%
合计 1588.4 100% 2%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5年。本计划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
内分四期行权。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安排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
第一个行权期 2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
第二个行权期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