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3-067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91名激励对象在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共计426.6298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26.6298万份;
2、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8月26日;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邓伟、高飞、金杰、吴亚洲、雷振剑、杨丽杰分别获
得37.544万股、31.768万股、25.27万股、21.66万股、14.44万股、31.768万股
公司股份,按《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为避免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短线交
易,该部分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其余185名激励对象本次行权所获得
的264.1798万股股份无锁定期;
4、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以2013年8月21日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登记日,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191名激励对象的426.6298万份股票期
权予以行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11年3月1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形成了《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1
年9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修
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1年9月1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乐视
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且认为激
励对象名单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1年9月30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6、2011年10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
期权首期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1年10月1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
票期权首期授予的议案》,认为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8、2013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张媛媛、李璐璐、孙鹏飞、张曦、李良龙、陈萍、蔡滔、
姜琨烨、张志伟、申广亮、宋磊、张嫣、许捷、彭鹏、焦龙、刘伟新、白虹、邓
超、张洁、徐刚、王冬月、朱雅楠、许红艳、翟瑞、韩建忠、梁丰哲、林琳、邢
新月、刘仕建、栾雪龙、蒋勇、陈璐、任健、宋永霞、李丽平、钟承洋、陈建斌、
刘锴、祝晓光、石志杰、张树坤、李东明、黄碧澄、平泓、高晨、李梅、高力科、
李海林、杨俊哲、黄鑫、钭朝、李楠、李胤、段建功、刘翠等55人因个人原因
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
会决定取消该55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已授予其的股票期权。
公司分别于2012年6月、2013年6月完成了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后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8.03元,调整后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426.6298万份股票期权。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1、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4月15日起,
公司首次授予且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进入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阶段。经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19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
激励对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