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1-08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山西高科华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华兴”)、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20,000
万元、2,5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高科华兴、浙江康
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191,345,776.62 元、25,479,747.00 元。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现将与关联方高科华兴的关联交易额度在原有预计额度基础上新增 3,500 万元、与关联方浙江康鹏的关联交易额度在原有预计额度基础上新增 1,2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 2021 年度与高科华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福林先生回避表决)、《关于新增 2021 年度与浙江康鹏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 关联 2021年度原 2021年度新 2021年度现 截至 10月 31 上年发
序 关联交 关联 交易 交易 预计金额 增预计金额 预计总金额 日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号 易类别 人 内容 定价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原则
向关联 高科 销售 市场
1 人销售 华兴 芯片 20,000 3,500 23,500 19,134.5777 6,787.07
商品 定价
向关联 浙江 原材 市场
2 人采购 康鹏 料 2,500 1,200 3,700 2,547.9747 673.49
原材料 定价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山西高科华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山西高科华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MA0HP5HD78
(3)住所:长治市潞州区惠丰街西段 36 号
(4)法定代表人:付桂花
(5)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7 年 09 月 22 日
(7)经营范围:LED 显示屏、LED 照明灯具、LED 光源灯珠的研发、生产、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E5348XB
(3)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创新大道 1199 号(自主申报)
(4)法定代表人:卜俊鹏
(5)注册资本:6191.0885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05 日
(7)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新材料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2,765.26 万元,净
资产 9,246.3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3,164.16 万元,净利润 354.70 万元。
2、关联关系
(一)根据工商登记信息,高科华兴为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长治市南
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相关规定认定高科华兴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公司持有浙江康鹏 23.5283%的股权,为公司的
参股公司,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先成先生为浙江康鹏现任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认定浙江康鹏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高科华兴、浙江康鹏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双方实际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情况预估及测算,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与关联方高科华兴的关联交易额度在原有预计额度基础上新增 3,500 万元、与关联方浙江康鹏的关联交易额度在原有预计额度基础上新增 1,200 万元。
2、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
品的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3、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遵循平等互利、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关于新增 2021 年度与
关联方山西高科华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故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与关联方高科华兴、浙江康鹏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
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认可关于新增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关于新增 2021 年度预计将与关联
方高科华兴、浙江康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产生的,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新增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