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9 日以书
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莫晓宇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董事长莫晓宇先生代表董事会所做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地总结了董事会于 2020 年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管理层激励与监督及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离任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傅江先生、邹寿彬先生、赵泽松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吴越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先生、江才先生、徐锐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610,524.11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0,638,466.6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6,295,786.82 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
积金 6,063,846.67 元后,公司 2020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0,870,406.83 元。
鉴于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同时为抓住行业机遇与实际业务需要,公司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结存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2021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详见附件 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
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报告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1 年内审工作计划》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
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且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公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13.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6,000 万元,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有效期均为12个月。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晓宇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国翼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翼电子”)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国翼电子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为国翼电子申请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15.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在海南省琼海市投资设立振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海南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海南子公司,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及现有业务板块的经营需求。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