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国腾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7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公
开挂牌竞买方式,竞得编号为 GX04(211):2012-5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刊登的相关公告)。2012 年 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送达的《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合同编号:510100-2012-C-005(高新南)
2.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 GX04(211):2012-5,宗地总面积 22,957.95
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 16,666.69 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高新区大源组
团。
4. 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商业用地。
5. 出让人同意在 2012 年 4 月 1 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在交付土地
时该宗地为现状土地条件。
6. 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业 40 年。
7. 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7,500 万元。
8. 受让人在付清该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该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
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9. 受让人在该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
(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其中: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
面积:总容积率不小于 3.0 且不大于 6.0,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00
平方米;总建筑密度不大于 4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 22%;建筑物(含所
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 588 米(建筑物
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 96 米),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
书面批复;规划建筑限高 150 米;绿地率不小于 15%。
10. 受让人同意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 2012 年 11 月 27 日之前开工,在
2014 年 11 月 27 日之前竣工。
11. 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
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
抵押。
二、 备查文件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