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3-021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管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 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刘双广(董事长)、贾幼尧、黄国兴
独立董事:江斌、胡志勇(会计专业人士)、罗翼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刘双广(召集人)、贾幼尧、黄国兴、罗翼
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罗翼(召集人)、江斌、贾幼尧
审计委员会:胡志勇(召集人)、罗翼、黄国兴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海涛(监事会主席)、刘莹莹
职工代表监事:周洁莹
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总裁:刘双广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刘佳漩
财务总监:刘宇斌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聘任内审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内审负责人:张忠华
内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
六、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万诗颖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佳漩 万诗颖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号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号
电话 020-32068888 转 6032 020-32068888 转 6032
传真 020-32032888 020-32032888
电子信箱 irm@gosuncn.com irm@gosuncn.com
八、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的情况
因任期届满,非独立董事方英杰先生于本次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方英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108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因任期届满且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 6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钮彦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钮彦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方英杰先生、钮彦平先生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换届完成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对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方英杰先生、钮彦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向方英杰先生、钮彦平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1、刘双广,男,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州通信研究所课题组组长。1997 年创办广东高新兴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现为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7 年 6 月至今任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裁。同时,还兼任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兴神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高新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双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058.4559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5.00%,通过石河子网维投资普通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28.167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刘佳漩女士之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贾幼尧,男,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
子科技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多项。历任中电科技集团第三十六研究所民品开发部总经理、杭州创联电子技术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 年 1 月 18 日起
任本公司董事。目前,还兼任高新兴创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星联天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摩吉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创联智安软件有限公司、杭州创联智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云科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云科汇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新兴讯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幼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贾幼尧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黄国兴,男,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
业于南京邮电大学无线电通信工程专业,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曾担任广东南方卫星通信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电信广东无线网运中心副总经理,2015 年加入高新兴,现担任高新兴集团党委书记。目前还兼任高新兴(宁乡)智慧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喀什高新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国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8%。黄国兴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江斌,男,1967 年 1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
理专业,硕士学位。江斌先生曾任职于广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广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广东广江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江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