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1-127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10:30-11:0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雪莲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能够独立、公允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形成有关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之日止。
《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