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1-124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蒋志翔先生辞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焕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焕青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前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均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王焕青,男,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7
月,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15 年获香港科技大学EMBA 学位,曾任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赛伯乐绿科集团合伙人,运通星(中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福建新恒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福建荣宏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高榕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行福州分行长乐支行副行长。2021 年 9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王焕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