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8-021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4月23日上午10:00-11:30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4月11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独立董事邱晓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邢文祥先生代其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会议文件。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
九节公司治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邢文祥、唐予华、苏伟斌、陈菡、邱晓华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
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121,725.2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379,832.2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37,983.23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81,341,849.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097,899.51元,减去2017
年派发2016年度现金红利2,150,000元,减去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4,646.38
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285,102.15
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3,000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有关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参与公司经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
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
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
曦先生、张昱女士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14:30在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易
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