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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18-023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不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7,514,20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08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2016年度《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对
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为保管,作为应付股利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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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7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公司股份变动。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2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曾小伟
咨询电话:0838-8265111
传真电话:0838-85012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