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3-025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租赁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资金、设备等方面需求,拟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效资产向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租赁”)申请租赁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授信有效期为三年,且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其中,融资租赁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经营租赁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0 万元。
国润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关联方申请租赁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建华、季伟、季维东、陈云光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08月16日
法定代表人 陈大鹏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076331519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国城生活广场A幢16楼
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通信设备、生产设备、医疗器械、机
械设备、环保设备、办公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
械、交通运输设备(包括飞机、汽车、船舶)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
租赁服务;向国内外购买和转让租赁资产、对租赁资产的残值变卖
经营范围 及处理;财务顾问及租赁交易信息的咨询服务。(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
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
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要股东 南通产控持股 70%;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2%;南通海
汇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2%;南通崇盈资本有限公司持股 6%。
1、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87,447.28 万元,总负债 112,897.75 万
元,净资产 74,549.53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375.42 万元,实现净
利润 2,922.04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控持有国润租赁 70%股份,为国润租赁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润租赁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经查询相关信息,国润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业务
1、融资主体: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2、租赁物:融资主体的机器设备或国润租赁认可的租赁资产。
3、融资金额: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各融资主体可分段实施单笔融资租赁业务,并在融资金额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4、融资期限:授信有效期三年。
5、融资成本:单笔融资成本以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6、融资模式: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7、担保方式:(1)当公司为融资主体时,采用信用方式担保;(2)当全资、控股子公司为融资主体时,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经营租赁业务
1、承租方: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2、租赁物:国润租赁认可的租赁资产。
3、融资金额:授信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各融资主体可分段实施单笔融资租赁业务,并在融资金额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4、融资期限:授信有效期三年。
5、融资成本:单笔融资成本以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6、融资模式:经营租赁。
交易具体内容以最终与国润租赁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生产中资金、设备等方面的需求,拓宽了融资渠道,优化了融资结构,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五、截至披露日与关联人本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南通产控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100,599,299.61 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租赁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有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和优化融资结构,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设备等需求,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机构的
重要举措,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国润租赁申请租赁授信额度,保证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办理融资租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