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0-087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况
2020 年 11 月 25 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与季伟、季维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季伟向南通产控转让其持有的 35,22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28%;季维东向南通产控转让其持有的 35,06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98%。本次季伟、季维东合计转让 70,280,0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26%(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11月 27 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金
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二、本次股份转让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通知,上述股东已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季伟、季维东将其持
有的 70,280,000 股股份已过户给南通产控,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相关方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前股份情况 转让后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季伟 140,913,405 11.4539% 105,693,405 8.5911%
季维东 140,242,340 11.3994% 105,182,340 8.5496%
南通产控 85,969,100 6.9879% 156,249,100 12.7004%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相关方表决权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转让方/受让方 转让前表决权情况 转让后表决权情况
持表决权数量 持表决权比例 持表决权数量 持表决权比例
季伟 - - - -
季维东 - - - -
南通产控 367,124,845 29.8411% 367,124,845 29.8411%
本次股份转让为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控股股东南通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季伟、季维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和虽未登记在其名下但其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未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前,南通产控直接持有公司85,969,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879%;获得季伟、季维东合计持有的281,155,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53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期限自2019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日。南通产控合计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29.8411%,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比例最大的股东,即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季伟、季维东和南通产控因上述表决权委托事项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股份转让后,南通产控将直接持有公司156,249,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004%;获得季伟、季维东合计持有的210,875,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40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南通产控合计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仍为29.8411%。
3、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