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ST文化 公告编号:2021-128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原告: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披露《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 0191 民初 8613 号,裁定驳回原告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起诉。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服,重新提起上诉。
进展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 01 民初 1858 号,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新余智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撤回起诉处理。
二、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小股东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原告:潘科学、晏廷杰、司红旺、支才华、张盼、杨兵、周建图、孙宇、孙文娟
被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
失等)合计人民币 614,662 元;(其中,潘科学 33577.61 元、晏廷杰 47223.75 元、
司红旺 97921.91 元、支才华 39464.11 元、张盼 19488.42 元、杨兵 8322.27 元、
周建图 6640.78 元、孙宇 356103.7 元、孙文娟 5919.45 元)
2、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21 年 9 月 2 日被告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1]12 号);根据《行政处罚书》确认,被告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2018 年年度报告虛增营
业收入及利润,存在虚假记载;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如实披露对翡翠教
育失去控制权情况,存在虚假记载;2019 年 7 月 22 日对深交所的回复公告存在
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转让重大变化情况。
9 名原告以公司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
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对应案号为(2021)粤
01 民初 2063-2071 号),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
不确定性,尚未对公司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公司已经委托律师等专业团队
积极应诉。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后附表格披露。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附: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万 诉讼进展 诉讼审理结果 诉讼判决 判决情况及财产保
元) 执行情况 全措施等情况
翡翠教育及其 2019 年 8 月 1
文化长城 原股东、核心 股权转让纠纷 160,716.63 日立案 撤诉 不适用
管理团队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御景投资 文化长城 股权转让纠纷 撤诉结案 不适用 不适用
合伙企业(有限 454.9
合伙)
公司接到深圳市福
田区人民法院《变
卖通知书》(2019)
粤 0304 执 20015
号,获悉深圳市福
田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0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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