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孙公司德祺陶瓷(广东)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东莞市雅鑫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厚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陶瓷细分领域市场的产能及市场竞争力。本次股权转让款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数为基础,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收购东莞市雅鑫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堤、张从戬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