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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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衡德 宋维波 阳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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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琴 王玉林 杨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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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柏祥 周萍华 范 斌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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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庆军 杨毅 方 玉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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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从合 朱全贵 高胜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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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三桥 张庆一 夏献锋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6 日
目 录
目 录......3
释 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6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1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16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18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9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19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21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21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 ...... ......21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22
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2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2
第五节 上市推荐意见 ......24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25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26
第八节 备查文件 ......32
一、备查文件 ......32
二、查阅地点 ......32
三、查阅时间 ......33
四、信息披露网址 ......33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荃银高科/发行人/公司 指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发行方案 指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缴款通知 指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缴款通知
认购协议 指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
股东大会 指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 指 2021 年 7 月 13 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 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安徽荃银
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549,999,989.24 元
缴付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32-10000 号)。
2021 年 7 月 23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荃银高科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32-10001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止,
荃银高科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768,366 股,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49,999,989.24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合计人民币
13,059,999.74 元(含增值税 739,245.27 元),手续费 23,768.37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 536,916,221.13 元。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0 万元,股票数量不
超过 26,686,074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55,0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20.61
元/股),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29,099,021 股(含 129,099,021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768,366 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
低于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7 月 13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