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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之杰: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0

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同时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文件。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赵芳、王利军、文渝等三人合计持有的北京慧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科技”)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历程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工作及历程

关人员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重组问询函回复工作。鉴于重组问询函的回复涉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内部审核流程需要一定时间,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

  2017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的回复公告》及《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21日开市起复牌。

  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18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
  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20日进行了公告。


    三、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至今,公司与有关各方均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由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慧博科技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未达预期及对未来能否完成业绩承诺目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条件下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对交易双方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接受慧博科技补偿款500万元。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由于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均未生效,交易各方无需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慧博科技向公司支付人民币500万元作为协议终止本次交易的补偿。

公司所披露的进展信息与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相符,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合理,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