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6年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5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7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
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股
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00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7,392.00万股的1.48%。其中首次授予
9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7,392.00万股的1.34%;预
留1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7,392.00万股的0.15%,
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00%。
2014年9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的公告》,授予135人名激励对象2,879.22万份股票期权(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授予总数由原1,439.61万份调整后2,879.22万份)。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所涉及的全部权益份额3,879.22万份,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67,392.00万股的5.76%。公司全部有效的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
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4、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00人,激励对象包括公
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股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宋恩军 副总裁 45.00 4.50% 0.07%
李裕丰 董事、董事会秘书 42.00 4.20% 0.06%
张超 财务总监 10.00 1.00% 0.0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803.00 80.30% 1.19%
务)人员(共97人)
预留 100.00 10.00% 0.15%
合计(100人) 1,000.00 100.00% 1.48%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5、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4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3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33元。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2016年,2017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或2017年度销售量不低于50.4万吨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2016年,2018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或2018年度销售量不低于54.6万吨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2016年,2019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或2019年度销售量不低于58.8万吨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现有考核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尚需改进与需大幅改进等 5个等级,对应绩效系数如下:
等级 A B C D E
(优秀) (良好) (合格) (尚需改进) (需大幅改进)
绩效系数 1.0 1.0 0.8-1.0 0.5-0.8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数=该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解除限售比例×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4月10日,奥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4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5、2017年4月22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17年5月1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
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17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7年5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
独立意见。
9、2017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