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0)534号
关于核准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报告》(辽奥股发〔2009〕“9号)及相关
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等有关规定,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 ∷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700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
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凼、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
司如发生重大事项或者财务报表超过有效期,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主题词:行政许可 创业板 股票 发行 批复
抄送: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
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送:会领导。
办公厅,创业板部,上市部,法律部,存档。
中国证券登
中信建投证
证监会办公厅901θ 年4月“ 日印发
打字:商 雨校对:舒细麟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