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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7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18-032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7日(星期一)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5月6日15:00至2018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城D座)。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笠中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数量274,271,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493%。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115,514,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9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数量158,756,69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0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系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数量26,852,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量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数量26,851,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4,271,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852,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4,271,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852,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4,271,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852,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4,271,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852,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271,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852,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271,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852,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思创医惠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